关于开展全市第三季度异地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2018-09-04 14:09: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关于开展全市第三季度异地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强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济安办字〔2018〕57号)和《2018年度济宁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济安监字〔2017〕162号),结合年度执法计划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季度异地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除省、市、县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外,抽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县(市、区)分类推荐企业占异地执法检查企业数的40%,市支队随机抽取企业占异地执法检查企业数的60%。上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作业人员密集、危险程度高、问题隐患多、工作不配合的企业优先推荐,今年上半年省、市、县已执法检查或处罚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抽查范围。

  检查内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督导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具体标准参照《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标准(第一版)》、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大事故隐患目录、《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济安办字〔2018〕57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表》(附件12)作为本次执法检查内容。《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试行)》(鲁安监发〔2018〕77号)作为本次检查督导内容。

  二、检查组及职责分工

  市安监局成立12个异地执法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负责检查一个县(市、区)(分组安排见附件1)。各异地执法检查组由市安监局科级干部带队,对各检查组异地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负责;主检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局长或监察大队长任执法组长,对主检县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负责;每个检查组下设2个执法小组,每个小组由2名县市区执法骨干和2名安全专家组成,安全专家由各县(市、区)安监局从专家库中推荐,由市安监局研究后统一调配;受检县(市、区)至少安排4名执法人员配合。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内容,对检查出来的所有问题提出执法处置意见。安全专家侧重于检查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工艺流程等专业技术方面内容。配合人员主要负责衔接企业接受检查、按照省局最新执法系统下达执法文书、跟踪督促整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与行政处罚等工作。各受检县(市、区)安监局要明确1名领导同志任配合组组长,负责配合检查,协调安排好检查前、检查中和检查后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县(市、区)执法检查工作的沟通协调、情况报送、数据汇总等工作。

  三、检查方式及任务安排

  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分两轮开展,时间为9月5-8日和12-15日。原则上,每个检查小组每天检查2家企业,每家企业执法检查时间为半天,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检查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至1天。执法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勘)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核、学习观摩等方式。异地执法活动结束后,市安监局各执法科室将参照省异地执法模式, 从受检县(市、区)受检拟处罚企业中至少选择一家企业直接实施处罚。

  四、工作制度及检查程序

  (一)工作制度

  1、“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或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要当场完成整改或采取现场紧急处置措施;需要限期整改的,要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要当场启动调查程序,采集关键性、时效性证据;属于简易处罚的,要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2、执法检查痕迹管理制度。加强痕迹管理,原始执法检查资料统一管理。《现场检查方案》、《问题现场移交表》、《企业基本情况表》等原件及各类执法文书由属地县(市、区)安监部门归档。现场采集的各类证据资料要及时移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的安监部门,由其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3、建立整改档案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逐企建立问题或隐患整改和立案处罚台账,市安监局加强动态管理,定期调度各县(市、区)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要求得到闭环处理。

  4、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和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交属地县(市、区)挂牌督办。市安监局加强调度督导。

  5、执法检查经费和保障制度。异地执法检查期间,各受检县(市、区)要积极做好交通、食、宿和执法仪器装备等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安排好检查前、检查中和检查后的各项工作。聘用安全专家的技术服务费用由市安监局承担,检查结束后,市局带队人员将专家信息及《安全生产专家检查企业结果反馈表》带回,作为专家费用报销依据。

  6、学习观摩执法制度。异地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受检县(市、区)安监局要安排同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附近镇街执法人员进行观摩检查,以观代训,现场学习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方法、检查标准和程序,不断提升企业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7、日调度汇总制度。市安监局设置总联络员,每日调度汇总各异地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数据,次日报市安监局领导。

  (二)检查程序

  1.检查前,执法组执法人员负责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经执法组组长审核、检查组长审批同意后实施。执法组长根据受检企业生产特点和安全管理状况,研究确定检查重点和工作分工。

  2.检查中,由属地陪检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检查组长或者小组长介绍检查目的和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问题提出者要明确具有强制性效力的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由检查小组执法人员明确执法处置要求和法律依据,经执法小组和配合组双方在《问题现场移交表》上共同签字后,当场移交属地陪检人员落实。要认真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真正当场落实到位。

  3.检查后,按照执法检查痕迹管理制度要求,各检查小组要整理原始执法资料,及时移交属地安监局专职联络员存档备查。对需要上报的执法数据、问题清单及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由专职联络员负责上报。检查结束后,市局带队人员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表》(附件9)带回,交市局应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执法互查活动中,实施“四不”举措,即对各县(市、区)受检结果不通报、不排名、不批评、不考核。各县(市、区)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试行)》(鲁安监发〔2018〕77号),了解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政策规定,学透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等标准规定,弄懂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法与路径,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异地执法活动期间,市安监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受检县(市、区)异地执法情况,特别是使用执法系统情况进行督导。

  (二)选派精干力量。一是选派外出执法人员。各县(市、区)安监局从本局挑选4名业务精熟化工和工商贸执法业务的执法骨干参加外出检查,外出执法人员要能够对照检查表检查企业管理层面的相关内容,能够对安全专家发现的问题提出对应的执法处置意见。二是明确配合检查人员。各受检县(市、区)安监局要提前明确配合检查的执法人员,配合人员要具有执法资格、熟悉处罚工作,为市、县级执法骨干。

  (三)全面使用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系统是采用信息化手段执法的重要载体, 9月1日开始正式投入使用,各受检县(市、区)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加强执法系统使用工作。各迎检组要全部通过新执法系统开展检查,在前期执法系统推广应用的基础上,通过新执法系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实施现场执法检查、移交问题和违法行为、制作使用执法文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数据上报。各检查组要注重加强执法信息收集和数据材料报送工作。各受检县(市、区)联络员应每日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认真填写《集中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集中执法检查问题汇总表》、《集中执法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汇总表》、《集中执法检查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汇总表》、《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治理行动情况汇总表》(附件4、5、6、7、8),于每日21:00时前报市安监局监察执法一科。检查结束后,各受检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联系电话:2907907;电子邮箱:jnsajzd@163.com。

  附件:

  1. 全市第三季度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分组安排

  2.各县(市、区)外出执法人员、迎检人员名额分配表

  3.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现场移交表

  4.异地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5. 异地执法检查问题汇总表

  6. 异地执法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汇总表

  7. 异地执法检查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汇总表

  8. 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治理行动情况汇总表

  9.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表

  10. 安全生产专家检查企业结果反馈表

  济宁市安监局

  2018年9月1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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