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婧
置业顾问须主动提供,与购房人签字确认
导报讯(记者 刘勇)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近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此,山东省住建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本省范围内同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其中,本月底前,在各市推行房地产企业服务承诺书,并纳入销售档案。
自7月初至12月底,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在包括济南在内的全国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其中包括,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此前,山东省住建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出《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应当提供《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阅读。
此次通知要求,各市于本月底前,推行房地产企业服务承诺书。新建商品房售房时,销售人员(置业顾间)要主动向购房人提供书面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双方签字确认。存量房交易当事人接受中介机构居间服务时,房地产经纪人员要向交易当事人提供书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承诺书》,双方签字确认。上述服务承诺书纳入企业或机构房屋销售档案一并保存,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执行不到位的,纳入行业负面信用管理。
此外,各市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连同房地产开发项目问题排查、房地产领域购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自本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婧
近日,济宁市物价局召开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会,会议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就取消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全面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等价格行为,对电网企业和转供单位进行了提醒。[详细]
记者从济宁市公交集团获悉,火炬路(新元路—吴泰闸路路段)已具备通行条件,自2018年8月29日起,济宁5路、8路、21路、22路、46路恢复线路运行。[详细]
记者从济宁市环保局获悉,自8月20日起,省第十二环保督察组对济宁市开展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近日,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防止省级环保督察期间问题整改“一刀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决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详细]
蓼河新城建设指挥部相继开展滨河景观路贯通工程和打通鸿广路、泰山路、幸福路、仁美路等8条断头路道路工程,目前这些工程都有新进展。[详细]
近日,有网友拨打济宁大众网热线电话(0537—2372789)反映,目前正在认筹排号的龙翔御书坊二期房源不仅没有预售许可,就连房子都还没有盖。[详细]
自2018年8月29日起,济宁19路公交线路优化调整,调整后线路走向为:由亿丰时代广场发车,沿环城西路—金宇路—济安桥路—太白楼路—车站东路—济邹路—接驾庄路至接庄公交枢纽站,增设接庄卫生所、接庄公交枢纽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