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需配套托育机构

2020-04-30 09:44:00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鲍文娟

  深圳拟实现五年内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 

  新建小区需配套托育机构 

 

  深圳拟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五年内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刘畅/摄)

  记者昨日从深圳卫健委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今年起,深圳将重点解决“托育难”,拟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五年内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

  具体规划深圳分“三步走” 

  统计显示,目前深圳3岁以下婴幼儿总数约为70万人,在照看方式上,以家庭照护为主。然而,深圳产妇平均年龄为30岁,这也意味着,年轻妈妈要职业和家庭两头兼顾。另一方面,深圳托育机构良莠不齐,大多以营利性为主,收费较高,这也让新手爸爸妈妈们很头疼。为了弥补这一短板,今年起,深圳将启动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建设,引导社会各方力量为确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安全规范的托育服务。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未来深圳将构建管理规范、主体多元、布局合理、服务优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提升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服务能力,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到2020年底,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至少建成1家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幼儿园开展托幼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

  到2022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至少1家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到2025年,每个社区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

  解决新建小区“托育难题” 

  为了实现这些小目标,《实施方案》也明确,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此外,对于没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则逐年通过购置、置换等方式,到2025年底前完成托育机构建设。

  与此同时,深圳也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利用现有资源或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而对于职工适龄子女达到20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也鼓励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此外,为了更好地促进托育机构发展,《实施方案》也给出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包。一方面,对于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政府部门将制定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在托育机构用地上,人口密集区的国有营业场地可以优惠租赁价格提供给托育机构,营业场地的租赁期限一般约定在3年以上。另一方面,在税收上也有减免政策,对于不同的托育机构,可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契税等。

  另一方面,在解决托育机构硬件设施的同时,《实施方案》也要求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将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并实施“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把育婴师、保育员等与婴幼儿照护相关职业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范围,从而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社区全年开展不少于6次活动 

  在解决托育机构不足的同时,未来,深圳也将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深圳要求用人单位要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并鼓励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在帮助新手父母科学育娃上,深圳将继续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建设,创建各级示范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中心(站),组建市、区两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专业团队,利用社区家庭发展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妇儿之家、托育机构等平台,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每个社区全年开展不少于6次科学育儿活动。(鲍文娟)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尹荣耀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