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软公司应该记住……我们手头目前还有好几个案子。”
——欧盟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克勒斯说,欧盟的处罚决定为今后如何规范微软公司在其他领域的行为设立了判例。
新华社专电 欧盟官员22日宣布,世界软件业巨头微软公司已经同意履行欧盟于2004年对其作出的反垄断裁决,双方持续多年的官司终以微软“服软”告终。
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内莉·克勒斯-斯米特当天在专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微软公司已经同意履行欧盟委员会3年前的反垄断裁决,在商业操作方式上作出三大根本改变。
这三大改变包括,微软公司将向开放源代码软件开发商提供兼容技术信息;其次,兼容技术信息的特许费用调整为一次性支付的一万欧元;最后,包括专利在内的兼容技术信息全球特许费率也由原先的5.95%大幅削减至0.4%。
这一改变意味着包括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太阳微电子公司等软件业巨头在内的软件开发商都可以较以前低廉得多的费用获得微软公司产品的兼容信息,开发销售基于Linux等开放源代码系统、与微软“视窗”个人电脑操作平台兼容的软件。
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裁决被认为是欧盟历史上最重要的裁决之一。太阳微电子公司于1998年12月向欧盟方面投诉,微软拒绝向其提供兼容信息,使其开发的服务器软件难以与微软占据95%市场份额的“视窗”操作系统兼容。
接到投诉后,欧盟委员会开展了长达5年多的调查。在2004年作出的历史性决定中,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凭借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上的垄断地位在相关市场打压竞争对手。克勒斯说,微软“在所有其想要的市场上消灭竞争,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欧盟开出了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并要求微软停止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