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探索设立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创业基金

2016-12-23 15:49:00 来源: 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12月22日讯(记者 姜洋)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山东从2016年起在全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通过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工作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计划”要求,全省各高校要进一步普及创业教育,严格落实创业教育课程不低于32学时和2个学分规定;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发开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开展各类创业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要加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建设力度,2017年以前,力争每个设区的市要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各县(市、区)和高校要实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全覆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工商税务等一站式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补贴。每年评估认定10家左右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并按照规定给予资金奖补。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多方筹资、形成合力、提高效益的原则,探索设立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大向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各地要规范使用好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各地要面向基层乡镇推动建设一批大学生农村创业特色产业示范平台,2018年之前,每个设区的市要建设1处以上达到省级示范平台标准的大学生农村创业平台,每个县(市、区)要在本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平台内开辟3处以上大学生农村创业专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

  加大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准确掌握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等毕业生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确保在离校前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到位,力争帮助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依托知名职业院校、重点骨干企业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到2019年底建成3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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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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