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2372789

通讯员QQ群:124771586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124771586

当前位置:首页 > 问政济宁

驻所检察室里的故事——执法为民获锦旗 守护正义被点赞

2015-11-11 17:13 作者: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没想到当初随口反映的事情检察官竟然放在心上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远在河南省信阳市的陶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专程来到汶上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将一面绣有“人民检察为人民,回头浪子指路人”的锦旗送到检察官彭松的手中。
  事情还要从一句抱怨说起。原来,陶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汶上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三万元。在缓刑释放当天,陶某在驻所检察室办理监外执行登记手续的时候忍不住抱怨了两句:“家里给律师那么多钱,律师说能给托人办取保还能减轻刑罚,结果到了最后还是我判的最重,还要交那么多罚金,家里本来就没什么钱……”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听到陶某的抱怨,驻所检察官彭松敏锐地察觉到其中定有内情,便向他详细了解了情况。
  陶某告诉彭松,自从他被拘留以后家里为其请了辩护律师,律师以找人托关系给他办取保为名,向其家属索要四万元活动经费。虽然家里条件并不宽裕,可是为了他能早日出来与家人团聚,还是东拼西凑了四万元钱交给了律师。可谁知案子判决后,结果与之前律师保证的完全不符,陶某感到律师一定是骗了他。
  听完详情以后,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彭松感觉这整个事情过程中肯定有“猫腻儿”,便安慰他“你先安心回家,你反映的事情我们一定会处理。”
  为彻底摸清这四万元“活动费”的去向,彭松带领驻所检察室干警连夜展开了调查,不远万里奔赴陶某的河南老家向其姐姐、姐夫了解当时聘请律师的具体情况,又通过大量的外围调查取证,于2015年10月,将陶某被律师诓骗的四万元人民币予以追回。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贺亚林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