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告官”难题 明日起济宁实施行政案件跨区域审理

2016-08-31 17:55: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朱仙娉

济宁市人民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济宁8月31日讯记者 朱仙娉)31日,济宁市人民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以“当事人选择权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将全市12个基层法院划分为三大片区。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在所属片区范围内跨区域自主选择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因不动产提起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当事人选择跨行政区域管辖。

  据了解,2015年济宁全市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750件,今年1-8月份已经突破1000件。前期开展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中,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嘉祥县人民法院、邹城市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集中受理了原由全市12个基层法院管辖的全部一审行政案件,部分案件采用中院指定管辖的方式实行了异地交叉管辖。试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难、审理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行政机关败诉率有了较大提升。

  根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法发[2015]8号)的相关精神,以及2016年最高院及省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的批复,自2016年9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以“当事人选择权为核心”的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试点。

  “这次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等问题。”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良品说,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是,在不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前提下,推行“以当事人选择权为核心”的一审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该试点工作的推行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避免行政案件来自方方面的干预,从而使司法权威得到更好的维护和支持。

  据济宁市人民中级法院行政庭陈庆文介绍,济宁全市各县、市、区法院依据地域就近原则、行政案件数量和审判队伍情况分为三个片区:任城区人民法院、兖州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和鱼台县人民法院为中部片区;邹城市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泗水县人民法院和微山县人民法院为东部片区;嘉祥县人民法院、金乡县人民法院、汶上县人民法院和梁山县人民法院为西部片区。除本方案限定的一审行政案件类型外,可根据当事人选择,在片区内法院间实施跨行政区域管辖。

  “县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可能会受到当地的一些干扰制约,顾虑重重,个别领导干部还会给法院下指示,对于解决老百姓的问题来说有一定的难度,老百姓的诉求得不到真正的解决,此次改革就是为了让异地法院在立案审判过程中不受当地政府的制约,最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陈庆文说,行政诉讼原告可以在自己所属的大片区范围内自主选择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去立案,这不仅让老百姓有地方说理还能让法院判决排除地方干扰,有效化解信访因素,实际解决老百姓的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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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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