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济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7-05-31 07:46:00 来源: 济宁新闻网 作者:

  济宁的最低工资标准又要涨了,6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至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元至16.4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4元;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 梁山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7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6〕117号文件同时废止。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贺亚林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