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强(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职务侵占一案提起公诉

2017-07-17 17:37: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大众网济宁7月17日讯 近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厅级)刘强涉嫌受贿、贪污、职务侵占一案提起公诉。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贺亚林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