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8个月济宁空气质量及改善幅度居京津冀“2+26”城市首位

2017-09-13 10:48:00 来源: 东方圣城网 作者: 杨柳

   今年1至8月份,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92,同比改善14.2%;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5%,空气质量及改善幅度均居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首位,也是唯一实现控制目标的城市。“济宁市是煤电生产消费大市,年产原煤8000多万吨;有38家电厂,密度居全国第二位;机动车保有量120万辆,每天有2.9万辆重载车在市域内行驶。”据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尽管济宁市大气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受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污染基数等方面的影响,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为做好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9月底前,济宁市对全市2069家“散乱污”企业实行全面清零;10月底前将完成6万户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改造建设任务,对未实行气代煤、电代煤的区域全部实施清洁煤替代,严禁销售燃烧劣质散煤。此外,10月1日至明年3月底,济宁市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城市建成区的焦化企业将延长至48小时以上。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有色合金铸造企业、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业原则上将在采暖季实施停产。水泥、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也将在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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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五起巡查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

  近日,《济宁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方案》出台,济宁市将从本月15日至明年3月底全面开展环保整改要求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

  此次巡查对象是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巡查内容为各辖区、各部门所承担环保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中,济宁市将对中央环保督查和环保部、省环保厅督查交办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前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 (杨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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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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