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有272个“蓝繁”天 同比增加27天

2018-01-08 17:53:00 来源: 济宁晚报 作者: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发布了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情况,济宁市PM2.5平均浓度改善和空气综合指数改善均居全省第一位,空气质量改善近年来最好。数据显示,2017年,我市共有272个“蓝繁”天,同比增加了27天,同比增加天数居全省第7位。同时,济宁市共有重污染天气14天,同比减少20天,同比减少天数居全省第2位。此外,2017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37,居全省第7位,同比改善11.5%,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

  2017年济宁市共有211个优良天

  作为国家考核的重要指标,去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紧跟青岛、威海、烟台、日照之后,位居全省第5位,比2016年下降23.3%,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1位。同时,较2013年的121微克/立方米下降65微克/立方米,降幅达到了53.7%,全面完成了国家大气考核下达的63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

  数据显示,2017年我市共有272个“蓝繁”天,同比增加了27天,同比增加天数居全省第7位;重污染天数为14天,同比减少20天,同比减少天数居全省第2位。其中,在列入监测的四种大气环境污染物中,除PM2.5以外,济宁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6位,同比改善13.8%,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3位;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12位,同比改善37.2%,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3位;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10位,同比改善2.4%,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7位。同时,2017年济宁共有211个优良天,居全省第5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37,居全省第7位,同比改善11.5%,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

  记者对比了去年我市四个季度空气质量状况发现,去年第一季度,济宁市“蓝繁”天数为50天,同比增加了11天,重污染天数为5天,同比减少了17天,四种大气环境污染物浓度均呈现不同程度改善。第二季度,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部分指标出现反弹,“蓝繁”天数为60天,同比减少了9天,重污染天气为6天,同比增加了6天,但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浓度仍同比改善。到了第三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蓝繁”天数为86天,同比增加了8天,没出现重污染天气,四种大气环境污染物的浓度继续保持不同程度改善。去年第四季度,我市“蓝繁”天数为76天,同比增加了17天,重污染天数为3天,同比减少了9天。

  打造全国治污样板

  济宁市制定了11项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行业导则,配套出台了实施方案、考核办法,作为行业环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强力推行,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污染源分类纳入技术导则体系进行监管,打造全国治污样板。

  通过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新路径,我市与中兴通讯、清华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投入资金2.4亿元,建设了济宁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在全国首创“城市大气环保管家”决策支撑体系,建立动态更新的排放清单云平台管理系统。按照“一网、两线、三面、多点”的基本架构,建设济宁智慧环保监管责任体系,推动线上监控与线下网格化监管有机融合。去年以来,我市各级网格员上报各类环保事件65476件,通过济宁智慧环保监管平台转办查处环保违规事件621件。

  在环保执法监管方面,出台《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开展了“百日集中攻坚”、“利剑治污”、“大接访”、“大快严”、“地毯式”环保执法系列集中攻坚行动,制定实施部门联动、异地执法、错时执法、夜间执法等具体办法,对违法排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环保检查52万家次,查处违法企业1.9万家,共处罚款7426万元。

  将划定清洁能源利用范围进行能源替代

  按照集中供暖、“电代煤、气代煤”和清洁型煤取暖三个圈,我市今年将划定济宁市辖区清洁能源利用范围,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加强散煤治理,未实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的地区,实施清洁煤炭替代。推进济宁主城区电厂“煤改气”,2018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华能济宁电厂2台9F级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启动东郊热电厂关停工作。同时加快化工、发酵、医药等恶臭气体污染严重企业搬迁改造步伐,鲁抗医药公司南厂区今年底前迁出济宁主城区。

  对焦化、建材、铸造等行业,我市将实施提标改造,今年10月底前废气排放稳定达到国家和省排放限值要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或取缔。对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除味(VOCs)综合整治,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根据国家及省对污染防治的新标准、新要求,对行业治污技术导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实施物料堆场封闭式改造,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完成封闭式料仓或料库建设。

  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实施机动车限行分流,外地达不到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辆实施劝返。今年完成济宁市城区安装6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初步形成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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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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