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供应年夜饭须冰箱留样48小时

2018-02-09 11:02:00 来源: 东方圣城网 作者:

  春节将至,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餐饮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提醒市民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做到从采购到加工、销售,严把食品安全关,年夜饭供应单位更应该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在留样冰箱保留48小时。

  餐饮服务提供者 应做到

  严把原料采购关: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辅)料,落实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加强过程控制: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要规范加工操作;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要生熟分开,菜品按规定留样。

  严禁带病上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日执行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立即调离食品操作岗位,不“带病”坚持上岗。

  年夜饭供应单位 除上述要求外还 应做到

  避免超负荷经营:要制定相应接待措施,严禁超能力接待,坚决杜绝群体性食源性疾患发生。

  做好食品留样:按规定执行年夜饭供应食品留样,留样样品不少于100克,置于消毒的密闭容器中,在留样冰箱内保留48小时,并做好相关记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保管理责任到位。

  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要及时、诚恳、妥善处理。提醒消费者应当避免暴饮暴食,适量饮酒。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应立即送医院医治,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 应做到

  严格进行资质审查: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商户经营销售的产品类型应当和许可证载明的信息相符。

  加强送餐过程管理:送餐过程中,送餐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送餐时应当采取相关保温措施,送餐容器具应当做到洁净,经常清洗消毒。

  做好宣传提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应加强宣传提示,告知消费者收到订餐食品后,查验其包装及容器是否清洁、完好,并在食品加工完成后两小时内食用。

  这些事项 应关注

  选择放心单位就餐:消费者应该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动态等级为“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A、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通过网络平台订购餐饮食品时,应选择可短时间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

  科学选择食物就餐:尽量不吃生冷食品,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

  注意个人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注意餐饮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饮具是否具有光、洁、干、涩的特点,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往往有茶渍、油污及食物残渣等;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应急处理措施 应牢记

  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 随时拨打热线投诉举报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且群体性发病症状相似,在排除其他因素的前提下,要怀疑为食物中毒。此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计委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同时,注意保留好消费票据、病历卡、剩余食品和吐泻物等相关证据,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节日期间,我市将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市民若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可随时拨打“12331”和“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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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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