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7件公诉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案件暨优秀法律文书

2018-03-09 15:03: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王孟艳

  大众网济宁3月9日讯记者 王孟艳 通讯员 马恩茹 张骞)近日,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案件暨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济宁7件案件分别获评 “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精品公诉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暨参与社会治理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不起诉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法律文书”。

  其中,济宁市检察院办理的南某等7人合同诈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精品公诉案件”。济宁市检察院办理的孔某某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诉讼监督案件”。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逯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暨参与社会治理案件”。梁山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诈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不起诉案件”。曲阜市检察院办理的胡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查报告,梁山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决定书,嘉祥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开设赌场案刑事抗诉书则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法律文书”。

  此次评选活动由省检察院公诉一处组织开展,对全省各地推荐报送的参评案件和法律文书进行了全面评选。济宁获评案件均为近年来所办理的有震动、有影响、质量高、效果好的典型案件,充分展示了全市公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升公诉工作品质的显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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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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