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恶意透支信用卡,严重者可依法判刑

2018-12-08 10:32:00 来源: 济宁新闻网 作者:

  从本月开始,恶意透支信用卡新规开始实施。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现在除了提高了立案标准之外,最高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如何非法占有,也进行了相关的解释,以便于法院在判断犯罪分子的过程中。”山东同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晓冬说:“对于一些没有恶意非法占有目的一些人区分,对于原则上进行信用卡消费的时候,一定要把握一个词,那就是真实,千万不要做假的消费,特别是一些套现的行为。”此外,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等情形也属于“恶意透支”。

  山东同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晓冬介绍说,按照新修改的解释,在立案之后,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之后,如果能够及时还上钱,对于情节轻微的,是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婧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