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7-14 15:00: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宁讯 为进一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提升干部执行力,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兖州区兴隆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士剑、区国土局兴隆庄街道国土所所长彭守训、兴隆庄街道巨王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华守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2018年10月,在“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工作中,彭守训、华守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致使某生态酒店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虚假整治。彭守训、华守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该生态酒店虚假整治行为,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徐士剑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工作抓得不严、不细,导致出现虚假整治行为,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月18日,区纪委分别给予彭守训、华守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徐士剑诫勉谈话问责。

  兖州区漕河镇前曹村党支部书记李连忠、村会计郭点义在低保金发放工作中作风拖沓不作为问题。2018年4月,漕河镇民政办检查发现前曹村两户村民违规享受低保,并要求该村申报停发,但前曹村一直未向镇民政办提出停发申请。2018年11月,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再次发现该问题。李连忠、郭点义在负责低保金发放工作中履职不力,没有调查核实、动态管理低保户的家庭信息,并在发现问题后作风拖沓,不及时整改。2019年4月12日,漕河镇党委分别给予李连忠、郭点义党内警告处分。

  兖州区新兖镇张村党支部书记温玉春漠视群众利益乱作为问题。2017年8月,温玉春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私自以村委会的名义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违反公章管理规定,私自在合同上加盖村委会公章。在未告知群众合同真实内容情况下,要求部分村民代表签字,违规办理提款手续,支付合同约定法律服务费用8万元,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漠视群众利益。温玉春另涉其他问题。2018年12月29日,区纪委给予温玉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工作落实消极应付、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有的乱拍板、乱决策,侵犯群众权利、漠视群众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党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驰。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主动查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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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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