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这五个方面!济宁市开展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2021-11-10 07:54:2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郑州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郑州 济宁报道

  为加大涉气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促进全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济宁市开展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据了解,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为2021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交叉复查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巩固提升阶段为2022年3月1日开始并长期坚持。检查期间,济宁市对重点领域大气环境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形成问题台账,对能立即解决的即知即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关停,并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类型及重点如下:

  废气排放旁路排查整治

  工业炉窑类:检查是否利用废弃烟囱、废弃脱硫脱硝设施进行偷排偷放;检查废弃设备、烟囱是否进行了物理切割、有效阻断;检查是否利用焦炉备用烟囱偷排;检查步进式烧结机是否利用冷却段烟囱偷排。

  化工企业:检查是否利用放空管线偷排偷放;检查是否将应急设施火炬当做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偷排偷放。

  制药、农药企业:检查是否利用真空泵、反应釜上的排气管进行偷排偷放。

  治理设施:检查RTO等治理设施以安全名义保留的旁路,是否安装监控装置,是否存在偷排偷放。

  燃气锅炉:检查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手动阀是否关闭或者取消。

  检查企业保留的旁路是否纳入排污许可证;是否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是否有有效监管手段。

  低效治污设施排查整治

  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检查脱硫脱硝设施是否按规范设计建设;脱硫氧化风机是否正常开启;脱硫剂、脱硝剂是否正常添加,浓度、使用量是否不足;检查采用双碱法脱硫工艺的烟气温度情况,是否无脱硫塔直接烟道内喷氨、碱或水进行脱硫;检查是否存在过量喷氨,致使氨逃逸超标;检查脱硫、脱硝催化剂是否存在堵塞情况;检查采用氧化法脱硝工艺的尾气中二氧化氮浓度检测情况;检查脱硝设施催化剂活性情况。

  VOCs处理设施:检查RTO设施是否稳定运行,RTO设施温度是否达标,RTO设施关键参数是否记录;检查活性炭、冷凝等设施是否定期更换;检查企业储罐、阀门、管路、设备孔洞、污水站是否密闭,是否存在无组织泄漏;检查企业VOCs废气是否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是否存在稀释排放情况;检查LDAR是否造假。

  环保弄虚作假排查整治

  检查企业手工记录台账是否作假,是否编造台账应对检查。

  检查在线监测是否造假,是否存在故意不正常使用,致使在线数据偏低;检查CEMS参数是否作假;检查湿度仪等内嵌模块是否设置了量程上下限;检查在线监测主要污染物全流程标定是否通过;检查是否存在以设备故障或停产检修之名行偷排之实。

  检查DCS中控是否造假,是否故意修改DCS中控参数、是否专门建设DCS中控造假界面,是否按照时效保存DCS数据。

  检查是否建有未列入排污许可的设备设施、排气筒。

  检查环评批复是否与实际生产情况有较大差异。

  应急减排清单排查整治

  检查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及公示牌情况,是否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指标。

  检查应急减排清单所列产污设备与企业实际建设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通过虚报生产工序、设备、批次进行虚假减排的行为。

  检查企业减排措施是否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检查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是否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是否仍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

  检查管控清单内企业生产调控措施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应急减排清单是否涉气企业全覆盖;检查白名单内工业企业、移动源等是否符合纳入条件。

  油品质量排查整治

  检查加油站油品和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油品含硫量是否超标。

  检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是否超标。

  检查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后处理装置有效性。

  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喷码。

  检查是否有冒黑烟车辆。

  油品质量检查根据需要可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使用劣质油品的,启动溯源调查。

  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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