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济宁市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家电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来了

2022-09-19 17:19: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爽爱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爽爱 济宁报道

  2022年8月4日,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消费政策的通知》(鲁商发[2022]8号),决定2022年8-12月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9月19日,“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专班办公室、“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电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专班办公室对济宁市8-12月“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电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时间和范围进行通告。活动详情如下:

  第三批乘用汽车消费券活动

  8-12月新发放2400万元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用于第三批活动,继续按照《“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规则》规定的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发放平台、发放金额、发放方式、使用规则,支持消费者在参与“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及其所属门店(名单详见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business.jining.gov.cn/art/2022/5/28/art_6669_2705889.html)购买家庭乘用汽车(泛指7座及7座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二手汽车及营运汽车、货车、特种车除外)、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在济宁市内上牌(二手车除外)。

  8-12月第三批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对《“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规则》中涉及时间的规定调整如下:①购车的个人消费者缴纳订金、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签署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领取承诺书及完成所购车辆在济宁市上牌、购车资料上传直至领券用券的日期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根据前两批乘用汽车消费券申请速度,第三批2400万元乘用汽车消费券资金应到不了12月就会申请完毕,同时考虑财政资金年度决算时限因素,经请示省商务厅,济宁市第三批乘用汽车消费券申请和核销使用有效期最晚截至2022年12月10日);②对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期间已缴纳订金、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签署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领取承诺书但未交付的车辆上牌截止日期和乘用汽车消费券申请、修改截止日期不再延长,同样截至2022年12月10日;③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需要上传报废日期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之间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④第三批乘用汽车券资实行上封顶,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的原则、券资用完即活动结束(第三批活动截止日期不一定等到2022年12月10日),不再追加券资。申请额度达到2400万元限额后系统自动关闭新增上传,系统将会提示“机动车购车发票开票日期不在指定范围”。请8-12月期间购车的个人消费者一是及时关注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二是尽量订购有现车或提车周期较短的车型,以免产生第三批活动券资用完、车辆还未交付而无法享受汽车消费券的情形。⑤第一批、第二批乘用汽车消费券核销使用日期均截至2022年10月10日时间不变,第三批乘用汽车消费券核销使用日期截至2022年12月10日,三批用券商家范围一致,逾期自动失效。

  8-12月的第三批乘用汽车消费券拟于9月22日开启申请材料上传(如时间有变另行告知),直至券资用完或2022年12月10日活动到期为止。

  第二批乘用汽车消费券活动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济宁市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家电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的通告》,济宁市7月份第二批乘用汽车券资实行上封顶,7月27日第二批券资申请额度达到限额后关闭了7月份购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上传申请通道。鉴于8-12月继续实施汽车消费券活动,为保持活动的连续性和惠民的公平性,济宁市财政继续出资500万元用于7月27日-7月31日的未能领券的消费者。请7月1日-7月31日期间已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但尚未提交申请、已提交申请但因资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需修改后重新上传的消费者务必于9月30日24时前完成申请上传。第二批券资追加的500万元是依照全体参与活动车企报备的7月份已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但尚未提交申请的消费者明细测算得出的金额,金额有限、先申先得,不会再次追加7月份的第二批活动券资。

  7月份的第二批乘用汽车消费券拟于9月22日开启申请材料上传(如时间有变另行告知),直至券资用完或2022年9月30日申请上传时限到期为止。

  第三批家电消费券活动

  拟于2022年9月22日起陆续发放2200万元家电消费券用于8-12月的第三批活动。继续按照《“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电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规则》和《关于济宁家电消费券后续发放及核销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的事宜,支持消费者在“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电零售行业消费券用券商家(名单详见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business.jining.gov.cn/art/2022/6/8/art_6669_2705919.html)购买家用电器。领券、用券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10日。8-12月的第三批家电消费券活动支持范围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6类商品基础上,增加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2类商品,参加活动的家电零售商家需公开承诺活动期间家电销售价格不高于2022年5月27日同型号家电商品实际销售价格。每位消费者仅限领取一张“新家电购买券”,一张“新家电购买券”仅限购买一件商品,不可多件商品凑单使用一张“新家电购买券”。

  8-12月第三批家电零售行业消费券对《“2022惠享济宁消费年”家电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规则》中涉及的用券商家备案资料提报时间的规定调整如下:①加盖有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2年9月22日至12月10日之间,早于或晚于该时间段无效;②旧机拆解企业开具《旧机接收单》时间不得晚于12月10日;③各家电消费券用券商家须于12月15日前将备案资料提报至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家提报资料情况整理家电消费券使用情况统计表,统计表初审后加盖公章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家电消费券使用情况统计表须提供电子表格)。所有备案资料,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留存纸质版备查,并将所有备案资料扫描为电子版(PDF格式),于12月25日前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8-12月的第三批家电消费券拟于9月22日发放(如时间有变另行告知),直至券资用完或2022年12月10日活动到期为止。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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