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7-2372789

通讯员QQ群:327758290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新闻热线:0537-2372789   新闻邮箱:jndzwww@163.com   QQ:327758290

当前位置:首页 > 车闻 > 焦点图片

商业车险费改试点向全国推开 多地将违章同保费挂钩

2016-07-11 11:23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

  商业车险费改试点向全国推开 多地将违章同保费挂钩 

  制表:陈若谷 罗晓霞 制图:周靖宇

  保监会昨日发布通知称,决定将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推广到全国范围。证券时报记者经多方调查发现,此前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明显,且保障范围扩大;多地区公布的商业车险细则首次将交通违章记录和保费系数挂钩。

  商车费改试点成效显著 

  对于已经试点地区,通知要求,2016年7月1日前,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停止使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深圳、大连、宁波、厦门等18家保监局所辖地区原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并及时启用经保监会批准的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通知还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测调整机制,动态监测、分析费率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的偏离度,防止车险主要经营指标的实际值较费率精算报告中的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

  去年2月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同年3月24日,保监会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在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陕西、重庆等6个地区试点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意味着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落地。今年以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一批6个地区、第二批12个地区的改革试点相继推开,并要求在7月1日前完成改革。

  而本轮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2016年一季度,首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20.20%,消费者支出的单均保费同比下降7.69%;第二批试点地区商业车险签单件数同比增长19.47%,单均保费同比下降6.64%。2016年一季度,首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258.66亿元,同比增长11.30%,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18%,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09个百分点;第二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为590.90亿元,同比增长12.12%,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37%,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较试点前下降2.26个百分点。

  多地将违章和保费挂钩 

  随着全国持续一年的商车险费改终于进入尾声,不过,市场比较关心的还是商车费改后保费价格的变化情况。第三批费改方案显示,试点地区各有特色,一些地区最低折扣可以低至3.9折。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区公布的商业车险细则首次将交通违章记录和保费系数挂钩。

  以江苏省为例,对于无交通违法记录的,商车险费率可下浮10%;对于有交通违法记录的,根据违法类型不同,最高允许上浮50%,为所有地区中费率上下浮动幅度最大的。

  而在上海费改方案中,上一年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商车险费率下浮10%;上一年度有交通违法记录的,该费率上浮5%~10%。

  北京新版商车费改条款也引入了交通违法浮动系数。新规明确,闯红灯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未达50%)3次,保险费率上浮5%,直至最高上浮15%;超速(超过50%)1次及以上,保险费率上浮15%。

  实际上,早在2011年3月,深圳便开始试点商业车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记录挂钩机制,将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与保费挂钩。据悉,该机制实施一年后,深圳地区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03%,同时,深圳机动车辆出险频率同比下降了15.6%。

  业内人士表示,引入交通违法系数不会影响到保费的规模和车主的利益,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培养车主的良好驾驶习惯。(记者 陈冬生 曾福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许芳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 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 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 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