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不“靠谱”,驾龄6-10年的发生事故最多

2017-08-12 10:00: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11日,记者从潍坊市交警支队了解到,6-10年、11-15年的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较多。驾龄为6-10年的驾驶人发生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7.5%。

  据警方通报,7月份,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上升1.27%、12.5%、1.25%、1.58%。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责任者驾驶小型客车、驾驶摩托车、驾驶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较多。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65.0%;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2.5%;驾驶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5%。

  (二)6-10年、11-15年的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较多。驾龄为6-10年的驾驶人发生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7.5%;驾龄为11-15年的驾驶人发生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3.44%。

  (三)从发生事故的男女驾驶员比例来看,男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3.75%;女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6.25%。

  (四)违法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抢行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因违法占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3.75%;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1.25%;因违法抢行因素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0%。

  (五)18-21时、9-12时、3-6时发生交通事故较多。18-21时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0%;9-12时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0%;3-6时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2.5%。

  (六)农民、工人、自主经营者发生交通事故较多。其中,农民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8.75%;工人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1.25%;自主经营者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8.75%。

  据了解,警方针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了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滚动排查力度,并加快对全省、全市公布的十大危险路段进行整改,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二是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用车、拖拉机等违法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三是加大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方面,加大对驾驶小型客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驾驶小型客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全市开展“压事故、保畅通”大会战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酒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定期组织开展酒驾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在此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出行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出行时要做到各行其道,切勿占道行驶;二是农村地区朋友要坚决拒绝乘坐农用车、三轮车,出行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出行方式。三是机动车驾驶员要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货运驾驶员要拒绝超载,不开带病车上路。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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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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