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多少?省内127个县(市、区)亮家底

2018-10-31 14:48:00 来源: 山东商报 作者:

  拥有15.79万平方公里大地、3345公里海岸线的齐鲁大地上,无数个体在拥抱这个变革的年代、这个开放的时代。县一级是国家发展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有鉴于此,本报特辑录出我省有统计数据的127个县(市、区)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数字见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取得的重大成就。

  28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超4万

  我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高。2017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9元,增长8.2%。

  在有统计数据的127个县(市、区)中,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的地域有5个。其中,青岛市南区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平稳增长,达到54105元位居山东首位; 济南历下区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2283元,位居全省第二位;青岛崂山区、青岛城阳区、济南市中区分别以51771元、51423元、50992元位居全省第三至五位,这三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突破5万元。

  此外,在有统计数据的127个县(市、区)中,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超过2万元。其中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县(市、区)23个;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含4万元)的县(市、区)55个;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县(市、区)44个。

  济青9个区进入榜单“前十”

  在有统计数据的127个县(市、区)中,统计显示我省东部地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整体优于西部地区。其中,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中有7个来自我省东部的青岛和烟台,在这其中,济南、青岛两地共有9个区挤入“前十榜单”。

  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度我省共有28个县(市、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万元,绝大多数地域均在济南、青岛、烟台三大都市圈中。从地域分布看,19地位于我省东部地区,其余9地位于我省中部地区。此外,去年全省共有83个县(市、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同样呈现出“东多西少”格局。

  近七成地域收入增速超8%

  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度我省共有94个县(市、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8%,占比接近全省137个县(市、区)总数的70%。

  数据显示,共有11地的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9%,分别为庆云县、菏泽牡丹区、郓城县、单县、阳信县、惠民县、曹县、东明县、成武县、鄄城县和菏泽定陶区。其中,有8个区县位于菏泽市。

  据菏泽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显 示,2017年 菏 泽 市 实 现GDP2880亿元,同比增长8.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5亿元,增长6.1%;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编制说明

  一、本报辑录山东127个县(市、区)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全部以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来源于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局公布数据等。

  二、烟台芝罘区、烟台福山区、烟台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滨州滨城区、高唐县、日照东港区、蒙阴县、临沭县统计数据暂未查到,故不在本次统计中。

  三、指标解释: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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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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