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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村民房屋被村长带人强拆:拆迁程序疑违规 村民财物全被埋

2016-06-03 13:48 作者: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近日,高新区黄屯镇庞村村民王女士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自己居住使用了二十余年的房屋被村长带人强行推倒,家具、经营工具均被压在了废墟中。而村民翟先生则告诉记者,马上就要收麦子了,自己的机器设备都被压在了废墟里,眼看着自家五百余亩地、几十万斤粮食无法收割,妻子已有了轻生的念头。目前,房屋被强行推倒后的后续工作以及补偿问题,当地政府并没有明确表态。

2016年4月16日,济宁市高新区黄屯镇庞村村民房屋被村长带人强拆,村民自建房屋倒塌,个人财产被埋。

济宁高新区黄屯镇庞村村民王女士指着倒塌的房屋告诉记者,4月16日村长带人拆了他们的房子,家具家电等私人财产被埋其中
  大众网济宁6月3日讯 近日,高新区黄屯镇庞村村民王女士拨打济宁大众网新闻热线(0537-2372789)反映,自己居住使用了二十余年的房屋被村长带人强行推倒,家具、经营工具均被压在了废墟中。而村民翟先生则告诉记者,马上就要收麦子了,自己的机器设备都被压在了废墟里,眼看着自家五百余亩地、几十万斤粮食无法收割,妻子已有了轻生的念头。目前,房屋被强行推倒后的后续工作以及补偿问题,当地政府并没有明确表态。

强拆经营着煎饼加工制作的村民房屋如今成了废墟一片,机器、粮食全都埋在了里面

  自建二十二年厂房成“违建”被推倒,到底是谁拆了村民的房子?

  “村里要复垦土地,4月16日,村长王刚带人把我们使用了20多年的房子推倒了,一个多月以来也没人给我们说法,后来几家一起找到镇上,镇上才按每间500元的标准补偿给我们。”村民王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此前,她正在正常经营着面粉加工厂,这些被强推的厂房先后被镇里和村里定义为违章建筑和村集体土地,而经过一个多月以来受害村民的维权,村长现在竟不承认房子是他拆的。

  而另一位在庞村经营煎饼加工的村民邱先生也向记者反映,庞村村长王刚带人将其正在进行生产加工中的厂房强行推倒,机器、面粉等都被埋在了废墟里。

  5月30日,记者跟随济宁市高新区黄屯镇庞村村民来到了他们被推倒了房屋前,成片的房屋倒塌,不少家具家电都被埋在里面。房屋周围的小型电动车、机动三轮也被倒塌的横梁和砖块砸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包括王女士在内的5户村民于1994年经该村村委研究决定出资在这块土地上建设厂房。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由村委签字的情况说明,记者在该材料中看到,该村五户村民共建三座厂房仅其中一所为集体所建,其余两座为个人出资所建。

  “没有提前告知,也没有下达强制拆除的文件,更没有综合执法人员,我们的房子就被村里拆了。”王女士告诉记者,房子被强拆后才被告知是“违章建筑”,但如果是违章建筑为何还会给补偿呢?拆除违建的行为是否应由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进行?对于该行为是由哪级领导批准的,村委有没有执法权可以强行推倒村民的房屋等关键问题,至今也没有人能站出来给她说法。

村民将强拆后的现场拍下照片留作证据。

  无拆迁文件就拆房,设备全毁致村民五百亩麦田无法收割,村民措手不及无奈写遗书

  记者见到村民翟先生时,他正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的妻子翟女士。“如果我不跟紧她,我怕她会想不开,儿子已经偷偷告诉我他看到了妈妈写的遗书。”翟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十三岁儿子偷看了妈妈的遗书,每天晚上都要缠着妈妈一起睡。

  “装车的、过筛的,扒谷机、抛粮机、输送机所有的设备一下子都被砸到里面了,一二十万的机器都毁了。”翟女士说,今年她与丈夫贷款借钱包了五百多亩地,预计要有五六十万斤的收成,眼看着就要割麦子了,租赁了七年的大厂房却被村长带人推倒了,如今事情已经多去了一个多月,镇上也没有什么反应。

  翟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就在强拆的前一晚,她还与庞村的支书通过电话,询问拆迁的事,支书告诉她暂时没有要拆的迹象,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房子就被推了。

  据了解,翟先生为济宁市高新区黄屯镇二十里铺镇上的村民,七年前在庞村租赁了一套厂房从事麦种经营以及代收、代存麦子的生意。去年开始,翟女士包了500多亩地,每天早上翟先生去麦田里灌溉,然后再回到庞村的厂房里看仓库,而房屋被推倒时,翟先生还在麦田里浇着水。

  “从镇里到村里都没有下达任何拆迁的通知,也没说限期多久让搬,就这么不声不响地把房子给拆了。”翟女士认为,尽管自己在庞村经营的厂房是租赁的,但七年来她与丈夫一直就住在厂房里,村里应该有义务向他们告知拆迁通知。

  麦子没法收、贷款还不上,翟女士称她已经写好了遗书,如果自己真的走投无路,则与这件事有直接的关系。

村民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向村里交款的记录。

  该到哪里去讲理?村民质疑拆迁程序违规

  据王女士出示的黄屯镇政府关于该事件的答复意见书中的调查情况显示,2016年4月16日庞村村“两委”实施拆除的6户村民所使用的房产属于集体资产,约在1996年到2004年间为村民占用,至今从村级账目上未见使用合同及租金。庞村村“两委”的拆除属于村收回集体资产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调查情况中指出的村民占用集体资产的年份为1996年到2004年,期间有八年的时间跨度,而这八年间,村委为何没有对村民占用集体资产的行为进行制止?村民占用的集体资产是厂房还是土地?

  “村里给我们地允许建厂房的时间是1994年,当时上级政府大力发展个体企业,我们并没有与村里签过合同,但盖起厂房后每年都向村里交钱,‘强拆’事件后,镇上给的信访情况答复与现实的情况相差太远,参与强拆的村民代表多为对当年厂房建设情况并不了解的90后,村民去哪里讲理去?”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村委每年收取其面粉加工厂现金的收据证明,她坦言当初的确是村里给的土地,但是房屋以及被损坏的东西却是自己的。王女士认为村长一句“土地是集体的”并不能代表国家法律可以对自己居住使用了二十多年的房屋进行“强拆”。

  “即使土地复垦要求厂房拆迁也应有相关的补偿标准、拆迁公示、搬迁流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房子推倒就完事了。”王女士说,自己花钱所盖的房屋与个人私有财产的损失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王女士指着家中经营的面粉厂的营业执照告诉记者,作为个体户他们手续齐全,而村长一句话却把他们的房屋归成了集体所有。

强拆发生后,当年任支书及村委的几位村民在黄屯镇政府纪委办公室为王女士出具了厂房为个人出资所建的证明。

  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属于违建,村主任、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执行强拆

  收回集体资产就要破坏村民的财产安全,强行拆除村民正在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强行拆除前为何不向村民下达通知通告?村级政府在此事件中的强拆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济宁市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为该事件成立的专门调查小组相关负责人要求记者前去高新区管委会宣传处开具采访函方可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了济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宣传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庞村农民房屋被强拆一事属于“违章建筑”拆除,并向记者出示了《关于庞村部分村民所反映强拆问题的说明》,说明中称,“该村在过去20年中,村务管理混乱,致使村集体土地50余亩、房屋30余间长期被本村12户居民占用,未缴纳土地租赁费和房屋使用费。4月16日,村主任王刚带领村两委成员及村民代表强行将占用的房屋推倒的拆迁行为强行拆迁。”这份情况说明既没有部门落款,也没有公章,而面对一堆废墟,说明中仅称“黄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但对于该“强拆”事件,高新区管委会除将村民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外,并未做出其他正面答复,而后续处理工作也未回应。(本网记者)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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