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家长开学必读!给全县学生及家长的倡议书

2020-08-31 16:09:1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近日,泗水县发布给全县学生及家长的倡议书。全文如下。

  全县广大学生、家长

  您们好!

  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在即,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是家长、学校和我们共同的心愿。近期,泗水县相继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以下统称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强化泗水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出行安全,为创建文明城、卫生城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在此我们向学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法文明出行。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应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乘坐摩托车。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做到不闯灯越线、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不得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走路、骑车时不能看书、玩游戏机、接打手机或做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遇天气不佳时,走路、骑车要谨慎,注意避让来往车辆。

  上学放学时,不乘坐超员车、农用车、货运车、红三轮、报废车。乘坐公交车时要自觉排队,有序上下车,不要在机动车道内拦乘出租车。在乘坐亲属或熟人驾驶的车辆时,切不可与驾驶人和乘车人嬉戏,妨碍驾驶人正常驾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挂牌。自9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不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及《山东省实施办法》规定,处二十元罚款。9月1日起,停止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收费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

  未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的要尽快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地点:各镇(街)派出所、交警大队车管所、各交警中队及城区主干道10个交通路口流动挂牌点,均免费现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个人可凭本人身份证、车辆就近办理。

  三、摩托车上路行驶应挂牌,驾驶人应持有驾驶证。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留无牌摩托车,并处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处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警告或罚款20元的处罚。

  未办理摩托车登记挂牌和驾驶证的要尽快办理。摩托车挂牌及办理驾驶证地点:泗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摩托车挂牌所需手续: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机动车强制保险、身份证等原件、车辆。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所需材料: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白底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咨询电话: 0537-6054173。

  交通安全进万家,幸福全靠你我他。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泗水县公安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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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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