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南四湖等将设湖长,湖区生态等湖长负责

2018-06-04 10:53: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济宁南四湖、东平湖及跨县市区的大中型水库等全面实行湖长制。今年7月底前,全市所有湖泊(包括自然湖泊、湿地和各类水库),将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重点塘坝设立村级湖长,实现湖长全覆盖。

  在南四湖、东平湖及跨县市区的大中型水库,济宁将设立市级湖长。各类湖泊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将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已设立河长的湖泊,按要求完善湖长体系,名称统一为湖长。在全市所有河流、湖泊分级分段分区设立河湖警长,做好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

  《济宁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方案》中提出,将严格湖泊水域空间与岸线管控,依法划定湖泊管理范围,控制开发利用行为,将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优先保护区。在湖泊岸线管理保护方面,将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将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

  济宁还将严格湖泊取水、用水和排水全过程管理,控制取水总量,维持重要湖泊生态水量和合理水位。同时将严格按照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入湖泊污染物总量。湖泊水质达不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或污染物总量超过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湖泊,将排查入湖泊污染源,制定实施限期整治方案,明确年度入湖泊污染物削减量,逐步改善湖泊水质;水质达标的湖泊,应采取措施确保水质不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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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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