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起济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缴存公积金

2017-06-29 19:51:00 来源: 济宁新闻网 作者:

  济宁市近日出台办法规定,从6月26日起,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凡是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可自愿缴存公积金。

  缴存基数参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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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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