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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济宁高新区对符合条件的19家企业颁发了第二批重污染应急绿色标杆企业证书。
获颁绿色标杆证书的企业要以此为契机,将环保工作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相结合,真正以绿色标杆企业的意识和眼光来看待环保工作,为高新区的环保工作和生态平衡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企业要规范、有效运行治污设施,树立持续升级环保治污设施的意识和紧迫感,保证治污设施持续升级,不断提升企业环保标准、环保技术和环保设施。各绿色标杆企业要起到模范作用,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担当起绿色标杆企业环保责任,积极带动周边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共同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分局将在以后的动态管理中,提高检查标准,敦促企业全面执行落实环保法律法规。
绿色标杆企业的认定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复核、社会公示”的方式进行,高新区第二轮绿标遴选工作共有60家企业提报材料,环保分局联合各街道环保办对提交申请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根据《济宁市重污染应急绿色管控实施方案(试行)》拟定1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绿标企业称号。通过后续治理达到豁免标准的涉气企业,秋冬季期间可以再次申报,复核公示后纳入绿色管控清单实施动态管控。
济宁高新区每年要进行重污染应急绿色标杆企业评审,建立重污染应急绿色管控清单。根据企业重污染应急管理情况和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企业实施AB类清单分类动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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