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生态文明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20-12-04 17:06:0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兰云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张兰云 济宁报道

  12月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在新世纪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宪法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学习宣传宪法及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在宣传活动现场,生态环境分局设立了宣传咨询台,针对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等问题,向群众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同时,分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保护环境 从我做起》宣传册1000余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新修订本)法治宣传材料500余份,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常识。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群众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大大提高。“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不再只是标语,而是成为大家日常生活中的习惯。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相关部门除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还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六进”活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使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切切实实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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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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