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优才计划”来了,济宁经开区招引10名高素质青年人才

2020-07-09 16:28:31 来源: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作者:

  为优化济宁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结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10名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

  引进范围: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引进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7月21日)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考察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

  凡与所报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引进程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6:00;报名邮箱:jnjkqycjh@163.com。报名人员下载报名信息表(附件2)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考察体检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区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期三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待遇保障:聘用人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此次“优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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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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