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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圣城网讯(通讯员 赵方红) 日前,泗水县人社局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人事争议案件。这件原本双方对抗情绪激烈、矛盾尖锐的案件快速得以妥善解决,解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申请人陈某因工作原因于2011年8月调入泗水县某事业单位,系泗水县某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聘期为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2016年12月申请人在未提前告知单位情况下考取济宁市某事业单位,并于2016年12月20日提出离职申请,单位以其违反聘期约定,拒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同时要求申请人交付21万余元违约金、赔偿金。申请人认为赔偿金数额高且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可以按规定少交一部分,但是该事业单位不予理睬。双方情绪激烈,达到剑拔弩张的地步,同时申请人的新接收单位限期其一个月内办理完档案移交,申请人无奈于2017年4月14日到泗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
泗水县人社局收到仲裁调解申请后,认为属于解除人事关系的特殊案件,应先予调解,迅速组织人员前往该事业单位进行情况了解。从该事业单位人事科了解到,单位对陈某辞职的做法非常反感和气愤,陈某既未提前告知单位事后又未向单位做出合理解释,而是直接提出离职申请走人,对单位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申请人存在明显的过错,其父到县某部门投诉,更导致事态恶化。办案人员向单位转达了陈某已明确自己做法错误并要求协商解决的想法。随后办案人员对双方详细、认真解释了当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了一次三方调解,该事业单位委托代理人参与了调解,调解中申请人明确表示对自己的做法道歉,同时感谢单位多年对自己的培养和付出,双方初步达成协议。原以为会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但是单位在听完委托人汇报后并未给予明确答复。眼看申请人的限期快到,面对申请人一次次焦急的询问,办案人员又多次反复电话联系沟通单位具体负责人和委托人,讲明坚持最初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最终该事业单位做出让步,接受了申请人的道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申请人也主动撤回仲裁申请。一起剑拔弩张的争议案件圆满结案,目前申请人已顺利办完解聘转移档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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