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开展县乡村“三级约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

2016-11-23 16:55:00 来源: 济宁日报 作者: 张彦彦

  鱼台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开展“三级约谈”为抓手,层层明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地见效。

  细化责任,实施分级分层次约谈全覆盖。以督促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县纪委班子成员约谈镇街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一把手”约谈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的单位负责人约谈。镇街党政“一把手”约谈所在镇街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其他党政班子成员约谈所分管和联系的站所负责人。

  规范程序,创新约谈方式方法重实效。根据约谈内容和性质划分了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三种约谈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动态实施,主要采取日常工作约谈与提醒告诫约谈相结合、定期集中约谈与随机个别约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开展约谈之前,明确约谈对象、主谈领导、约谈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明确参加约谈人员不少于2人,约谈地点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场所进行。约谈对象应当于约谈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报送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追责问责,注重约谈结果运用传压力。县纪委派专人列席镇街党(工)委书记约谈活动,抽查县直部门(单位)约谈情况。县纪委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约谈不严格的严肃问责追责。约谈中发现需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情形,及时移送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44起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61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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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令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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