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偷狗杀狗还想吃狗肉,6人为过“嘴瘾”受处罚

2018-01-12 17:12:00 来源: 大众网济宁频道 作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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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宁1月12日讯记者 李丹)人们常说:狗是人类的朋友,然而有些人却为了一时之快,不惜将偷来的狗杀掉并且做成了饭菜。近日,任城公安分局长沟派出所就将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处罚。

  1月7日下午2点30分左右,长沟派出所接到居民报警称自家的狗被偷了。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我们向报警人陈某了解得知,下午2点多,他到邻居家串门,将自家的一条萨摩耶拴在了门口,大约20分钟出来后发现狗不见了,于是报了警。”长沟派出所民警王恒泰告诉记者:“我们问当事人怎么知道狗被偷了的,说是有附近的邻居看见狗被开着白色汽车的几个人给带走了。”在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立即调取附近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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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午2点10分左右,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停在了村头的路边,“这时从监控上能够清晰地看到,有三个人从车上下来,转悠了一会,把这条狗牵走了,并且带上了车。因为那个狗是白色的,所以很显眼。”王恒泰说:“我们经过大量走访排查,并追踪这辆车的轨迹,发现这辆车沿着济梁公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南薛村,不见了踪影。”随后,民警立即赶往南薛村。在南薛村一居民房门前发现了监控中出现的白色面包车,于是民警猜测嫌疑人极有可能就住在民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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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进到屋里的时候发现地上、墙角里堆着狗的皮毛,锅里还炖着狗肉,屋里有几个人还在睡觉。”王恒泰说,随后将6人带回所内。经过进一步的了解得知,6人是在附近一工厂内打工的工人,本想到附近购买生活用品,在村边看见栓着的狗才临时起意,就是想吃个狗肉过过“嘴瘾”,没想到却因此触犯了法律。

  最终,宋某、陈某、王某、何某某以盗窃罪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负责烹制的赵某和赵某某以窝藏、转移赃物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0日处3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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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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