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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邹城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为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县道、乡道及村级公路进行打场晒粮、碾压秸秆、摆放石块、木棒等障碍物;严禁在公路两侧堆放秸秆、倾倒垃圾杂物、挖沟引水等影响公路畅通和损坏公路设施的行为。
对擅自利用公路进行打场晒粮、堆放秸秆、摆放石块、木棒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如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保障群众平安出行和公路安全畅通,邹城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发布关于严禁在公路打场晒粮的通告,发放宣传单加大宣传力度并组织监察大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及相关镇街,特别在重点路段加强公路巡查力度和频次,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打场晒粮”专项清理活动,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机关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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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日前发布公告,结合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情况,经济宁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拟选任于占民等60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详细]
6月7日,济宁发布本周(2020年6月8日~6月14日)天气预报,预计本周全市以多云天气为主,9~10日、12日大部地区有雷雨或阵雨,高温天气暂时缓解。[详细]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安排,2020年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由2020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调整为2020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也将顺延至6月30日17:00。[详细]
6月5日,济宁市应急管理局与济宁市气象局、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浩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详细]
为进一步构建全面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秩序,济宁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各类中介机构入驻市为民服务中心“中介超市”。[详细]
“大运河·南四湖生态修复基地”的启用,标志着大运河、南四湖生态建设迈上了全新起点。该基地将担负起“生态修复、巡回审判、法治教育、志愿服务”功能,全力保护好大运河流域、南四湖生态环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