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丹
责任编辑:朱仙娉
8月6日,汶上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房,顺利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
强制腾房现场
申请人刘某某、马某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某、马某某等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并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胡某某、马某某并未履行义务,申请人迟迟未能实现胜诉权益。申请人向汶上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及协助执行人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和限期腾房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及协助执行人仍未将房屋腾退。执行法官为依法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清退。
在行动前,执行法官做了充分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细化执行举措,做好应急预案,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8月6日9时,执行干警奔赴现场采取强制腾房措施。行动现场,各小组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各司其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录音录像,保证执行全程透明公开。历经6个小时,干警成功将腾空后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此次行动有效地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起到了“执行一案,宣传一片”的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汶上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汶上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打造“汶”明执行品牌,将强制腾退清场与善意释法引导相结合,着力破解执行中不动产移交的“难点”“堵点”,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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