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烦薪事”!微山县人民法院为35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案款

2024-09-28 12:53:30 来源: 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李丹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俺拿到了血汗钱……”领到工资的大妈洋溢着满意的笑容,紧握着法官的手一再表示感谢。近日,35名农民工向微山县人民法院韩庄法庭和执行局法官送上书写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工资未得诉法庭

  王某芳、褚某花等35人居住在铁路轨道附近的村庄,2022年3月至10月期间受雇于山东某某铁路运输公司,负责装铺铁路轨道石子、打扫铁路周边杂草卫生等铁路维护工作。

  公司没有按时结算各位农民工的工资,王某芳、褚某花等35名妇女遂向法庭求助。微山县人民法院韩庄法庭庭长刘贵芳意识到,解决该案的关键在于确认每位农民工的工资数额,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韩庄法庭积极协调,联合韩庄镇矛盾调解中心、韩庄人民调解委员会、微山县公安局韩庄分局、特邀调解员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力量,成立专门工作组,力求多方合力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组多次与案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进行协调沟通,分析问题原因、商讨解纷方案。

  在多方努力下,刘某最终同意并确认了每位农民工的工资数额,并与工作组达成初步还款协议。尽管案涉公司后期并未如约履行其义务,但这一调解工作为随后的诉讼程序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了她们在法律程序中拥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诉求。

  依法保全速判决

  公司并未按约履行还款协议,35名妇女依法起诉至法庭。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法庭在查询公司账户无任何资金的情况下,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案涉公司在某公司享有部分到期债权,便果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被告方在他方的工程款161400元,被告没有调解诚意,遂依法判决被告给付35名原告1000元-9600元不等的劳务费用。

  高效执行快发放

  判决生效后,35名农民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时间奔赴冻结工程款的公司,依法实施扣划。9月20日,韩庄法庭与执行局联合组织工资集中发放仪式,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韩庄法庭和执行局干警逐一核对每位农民工的身份信息,依据法院判决和执行方案,逐一发放拖欠的工资。经过紧张有序的2个小时,劳务工资全部发放到每位农民工账户上。

初审编辑:李丹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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