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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开展“济宁五四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2017-03-10 09:35 作者: 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

  大众网济宁3月10日讯 3月7日,共青团济宁市委与济宁市青年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济宁五四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为集中展示当代济宁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为广大青年树立可敬、可亲、可学的榜样,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全面转型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团市委、市青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联合启动“济宁五四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通知全文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户籍在济宁或目前在济宁学习、工作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勤于学习、甘于奉献,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推荐人选应在国家、省和市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民生社会工作等方面作出贡献。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重点围绕扶贫攻坚、社会治理、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导向、普通岗位导向,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县(市、区)团委推报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必须经过县级党委统战部门牵头实施的综合评价后进行推报。

  其他团委、市直系统推荐和社会自荐的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由团市委、市青联汇总后报市委统战部实施综合评价。

  二、申报方式

  坚持优中选优,扩大人选推荐范围,人选推荐方式分为组织推荐、系统推荐、社会自荐3类。

  1.组织推荐。各县级团委、青联为推荐单位,每个县级团委、青联推报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名(非同一界别)。

  2. 系统推荐。根据界别划分情况,由市直有关部门、行业推荐人选。提名人选必须是本系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名,要重点向生产、科研、教学、社会工作等一线倾斜。

  3.社会自荐。鼓励支持联名举荐和个人自荐。充分发挥互联网及新媒体的社会传播力,团市委、市青联将依托微信、微博、网站和“青年之声”等平台,直接面向社会、面向青年公开征集人选。

  三、评选表彰程序

  1.宣传发动。印发评选通知,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参评条件,动员社会各界优秀青年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推报人选。按照“济宁五四杰出青年”的评选表彰条件要求,通过组织推荐、系统推荐或者社会自荐等方式推报人选。2015、2016年已获得过市级以上团内综合荣誉(“五四青年奖章”、“杰出青年”(包括优秀青年))的人选,今年不再推报。

  3.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材料齐全、符合参选资格的人选作为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团市委常委会研究。

  4. 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团市委常委会议,根据候选人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正式候选人。

  5.网络评选及复评。依托团市委官方微信,对正式候选人开展网络投票,投票时间为期一周,投票结果将作为复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召开团市委常委会议,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6. 媒体公示。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将拟表彰人选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监督及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团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济宁五四杰出青年”和“济宁五四优秀青年”获得者。

  7.表彰奖励。发布表彰决定,颁发“济宁五四杰出青年”和“济宁五四优秀青年”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努力扩大推荐工作的范围。评选活动要突出时代性、代表性、广泛性,特别要注意挖掘和推荐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青年典型。要积极主动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沟通,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

  2.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所在单位青年群众、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如实填写人选申报表(见附件),以写实方式整理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以及详细事迹材料(另附,2000字左右)。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2017年是共青团成立95周年。各单位要通过本届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济宁五四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历届奖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在广大青年中树立可学可亲可敬的青年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报送材料要求。务必于3月27日前将人选申报表、事迹简介、事迹材料及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盖章)报团市委组织部,同时将人选1寸证件照(白底)、申报表、事迹简介、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团市委组织部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传贺 马沛东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1号

  电话:2967904

  电子邮箱:tsw2967904@163.com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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