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缺乏安全生产“明白人”、安全管理人员一人多岗的情况,汶上县借鉴高危行业领域做法,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在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制度。首先在规模以上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非煤矿山等行业推行配备安全总监制。
据了解,高危行业企业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安全总监,用工300人以上的工商贸企业要配备1名至少经过专业机构培训的安全总监,逐步向全行业推广。
为了给企业确立一个专业的安全管理“明白人”,对安全总监人选作出了明确界定,提出相关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经过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等六项具体要求。同时发挥行业部门能动作用,安监部门要求企业安全总监人选需向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报备方可上岗。
安监部门要求安全总监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总监提出五条基本职责,明确人员待遇,确保安全总监知晓职责、履行责任,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平稳。
目前,汶上县企业配备安全总监任务分解到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配备,预期未完成的,将列入执法检查重点,并依法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