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济宁将全面启动“营改增”,3600多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23日,记者从济宁市国税局了解到,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该局已开始提前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日,济宁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向济宁森达美龙拱港有限公司成功发售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济宁市国税系统向“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售的第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报记者 马辉 通讯员 王继青
3607个企业,试行“营改增”
“我们针对部分试点企业距离较远的情况,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与企业联系,方便他们提前领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8月1日后他们的相关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市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各办税服务厅增设了“营改增”绿色办税通道,召集相关部门的骨干人员开展业务,快速完成了票种核定、发票发售等一系列业务处理。
进入7月份,“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截至7月19日,济宁共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607户,其中按行业划分,交通运输1461户、研发和科技服务180户、信息技术服务142户、文化创意服务505户、物流辅导服务256户、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86户、鉴证咨询服务836户、广播影视服务41户;按纳税人类型划分,小规模纳税人3265户,一般纳税人342户。
为使“营改增”工作顺利进行,济宁国税局提前开始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力争在7月底前,把相关发票顺利发售到有需求的企业。其中,仅一般纳税人就已发售187户,小规模纳税人也正陆续发售中。“同时,我们还开展了纳税人培训,先后培训纳税人近4000人次。”济宁市国税局货劳科工作人员介绍。
“营改增”,多数纳税人受益
济宁市国税局纪检书记申瑞芳认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完善税制;从制度上解决服务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实现了“环环征收,层层抵扣”,有力地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税额范围更加广泛,有利于促进制造业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大部分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降低企业税负,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减少征纳成本。她还提醒广大一般纳税人朋友,尽量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和强化内部管理。欢迎小规模纳税人朋友通过加强会计核算和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早日加入到一般纳税人的行列,做大做强自身实业。
济宁森达美港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营改增”后,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实际承担的流转税税率由原来的3%改为6%,看似税负增加了,但是在日常经营中,外购的机器设备、燃料、水电费、维修费及部分服务费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且大部分费用为17%的税率。同时由于抵扣部分进项税,降低了生产成本及管理费用,使企业税负由改前3%降低为2.8%,下降了0.2个百分点,实际上给企业减轻了负担。
企业减负,转调积极性增强
据济宁市财政局、国税局的一份数据分析,虽然结构性减税政策在短期内使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在财政减收的同时,却给全市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却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从企业层面来看,减负数额巨大。
由于增值税转型改革,2009年-2012年,济宁累计有7000余户企业共申报抵扣固定资产税款71.92亿元,折合投资494.98亿元。2010年-2012年固定资产抵扣税款增幅分别为34.43%、12.62%和-6.06%,固定资产抵扣户数增幅分别为14.89%、21.71%和7.61%。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机器设备投资力度,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尤其对济宁的研发、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鉴证咨询和物流辅助等人力成本较高的行业,由于外包服务的支出也可以抵扣税款,企业将更多的业务实施外包,为下游产业链提供了较多的发展机会。
初审编辑:李龙 责任编辑: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