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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工程开工等17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

2013-12-25 08:19 作者:马俊骥 来源:大众网
17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99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层级下放……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大众网济南12月24日讯记者 马俊骥)17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99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层级下放……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涉及我省的有“水利工程开工审批”等17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99项,包括“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由教育部下放到省人社厅,“商品房预售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下放到“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等,取消对应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项,承接评比达标项目2项。另有拟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各1项,通知表示,由于该项目涉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相对应的事项(含对应的审核、初审事项)一律取消,不得变相实施;对国务院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与上级部门搞好衔接,制定承接方案,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办结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及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违规行为实行网上警示和问责。。

  取消和下放的事项涉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2014年1月20日前组织修改;涉及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按立法程序抓紧办理。

初审编辑:王振   责任编辑:苑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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