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启用,济宁两地交通警察大队发布通告

2024-12-12 08:33: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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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见习记者 李鑫鹏 济宁报道

  12月11日,大众网记者关注到,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分别发布了《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动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邹城市启用移动电子违法抓拍系统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定,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新增8套移动式(车载视频)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有关事项予以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金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启动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时间为12月16日。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范围包括金乡县范围内道路。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类别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停车。移动式警用汽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车牌为鲁H9860警、鲁H9656警、鲁H9210警、鲁H9909警。移动式警用摩托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车牌为鲁H9969警、鲁H9977警、鲁H9979警、鲁H9909警。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6部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现将车载移动违法抓拍设备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6部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车牌号为鲁H9053警(警用汽车)、鲁H9194警(警用汽车)、鲁H9177警(警用摩托车)、鲁H9917警(警用摩托车)、鲁H9975警(警用摩托车)、鲁H9988警(警用摩托车)。

  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抓拍路段为岗山路、东滩路、接驾山、民泰路、王兰路、程兰路、尚兰路、欧兰路、金山大道、义和路、义正路、凤凰山、连青山路、公园路、铁山路、邾国街、设计院路、文苑街、宏河路、矿建路、凫山路、昌平山路、择邻路、鲍店路、康复路、建设路、营西路、圣都西街、圣兴路、青年路、文圣路、建业街、峄山路、崇义路、名泉路、匡衡路、太平路、平阳路、护驾山路、普阳山路、四基山路、仁义路、仁和路、仁政路、仁爱路、礼乐路、礼让路、礼义路、子思路、高子路、原宪路、鸿长路、彭更路、昌宁路、昌进路、富民路、民信路、中心民智路、民旺路、民义路、民礼路、富安路、恒丰路、华润路、恒达路、恒通路、西外环全段、东外环全段、崇义路全段、尚义路全段、崇尚路全段、双大路全段、龙山路全段、昌平大道北段、邾国大道全段、邹鲍路全段、环湖路全段、S246省道、S319省道、104国道。

  车载移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七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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