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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邵瑞斯 济宁报道
5月24日,济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系列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分析形势,查找短板,研究部署工作,奋力开创济宁法院民事审判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确保完成中院党组确定的“争三奔一”工作目标。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永红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始终以先进的司法理念引领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积极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坚持司法公正理念,秉持朴素为民情怀,提高案件质量,强化程序意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高效、高品位推进民事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审判队伍素质,提高政治站位、理论素养,增加社会阅历,完善知识架构,保持无坚不摧的锐气和干则必成的执行力,秉持司法良心,承担社会担当,增强规矩意识,守好纪律底线,注重司法礼仪;不断开拓工作格局,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明确目标定位,制定科学措施,积极掌握使用先进工具,顺应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潮流。
会议强调,要创新推动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始终以扎实的改革措施提升民事审判工作。发挥一审程序在查清事实、全面收集证据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强释明权行使和对当事人举证的指导,加大对虚假陈述、隐匿证据、逾期举证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制裁、惩戒力度,促使当事人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行使举证权;用好用足在线诉讼规则,加强证据交换平台应用力度,完善举证质证机制,夯实案件审理事实基础;充分发挥依职权调查取证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揭示客观真实,主动对纠纷原因、背景以及案件走向等方面实施调查、分析,做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会议宣读学习了2022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点,中院有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就2021年以来的二审案件发改情况分别进行了讲评,对民事审判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中院分管领导、民事条线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法院分管民事审判院领导、负责民事审判的业务庭室、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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