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弓射钢珠专打车玻璃 疯狂盗窃十余起终被抓

2018-02-07 10:44:00 来源: 济宁新闻网 作者:

  弹弓本为儿童的一种玩具,确被图谋不轨的盗窃犯罪分子当成了作案的工具。近期,济宁市中警方破获了一利用弹弓射钢珠打车玻璃的方式疯狂盗窃车内物品案件,犯罪嫌疑人疯狂作案14起,盗窃及毁坏财物金额达10万余元。

  2017年12月份以来,济宁市中公安分局观音阁派出所辖区接连发生两起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出租车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案件。案发后,市中警方立即立案侦查,并多次组织对案件进行研究部署,全面开展侦查工作。案件一开始侦查进展情况不容乐观,因为此类案件案发时间都是在夜晚凌晨,目击证人几乎没有,且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尽量避开公安机关的监控作案,私人监控在夜晚清晰度极低,无法有效捕捉嫌疑人的脸部特征。

  就在侦查工作陷入困境时,其它辖区此类警情继续发生。案件多发,工作量巨大,因此能否将此类案件进行合理的串并从而找到突破点,成了破获此类案件的关键。此时,在某些案发现场对损坏的车玻璃进行勘查时发现的钢珠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通过对现场提取的钢珠的对比,发现几起案件的钢珠的形状大小无异,怀疑作案的可能是同一个人。

  侦查人员返回去再次仔细查看监控,发现几起案件中犯罪嫌疑均用手很容易将车玻璃破开,且近期此类案件作案人的身高体型极为相像,这完全证实了民警的推测。各种线索收集到后,市中警方立刻召开案情研讨会,果断将此类案情进行并案侦查。同时,刑侦大队对几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来去路线进行查找监控,争取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一处盗窃现场500米左右的一家商店的监控,发现了疑似盗窃犯罪嫌疑人,且面部特征十分清楚。民警在衣着和走路动作方面对此人和作案现场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细致地比对,最终确定两人为同一人。在案件研讨会上,刑侦大队民警发现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和曾经公安机关同样因弹弓打车玻璃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4岁,金乡县人,2015年因盗窃被任城区法院判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6年9月刑满释放)十分相似。

  只有找到张某某,真正的真相才能打开。民警通过对张某某居住地及周边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此人有赌博恶习,且经常出入济宁市任城区某一小区南区的一个麻将馆。侦查人员在蹲守14个小时后,于2018年1月19日22点30分左右,发现了进入麻将馆准备“打牌”的张某某。通过衣着比对,张某某正穿着其中几起砸车玻璃盗窃时的衣服,民警果断将张某某抓获。起初张某某对于犯罪事实拒不承认,但在大量的证据和侦查人员政策攻心的巨大攻势下,张某某交代了2017年12月份以来自己通过制止弹弓打碎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14起犯罪事实,盗窃地点涉及济宁任城区、高新区、北湖区等多地,盗窃金额及毁财价值10余万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至此,济宁城区系列毁坏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告破。

  张某某称:“在踩点发现车内有包或现金后,我离开车一段距离,使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和钢珠,将车玻璃打坏,然后靠近车用手将车玻璃推入车内,再实施盗窃。” 至于为什么选择这种手段,张某某称“原来因为用弹弓打车玻璃盗窃过,对此比较熟悉。”

  侦查人员押解张某某对14处犯罪现场进行了辨认。同日,张某某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济宁市看守所,此案后续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期,市中公安分局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主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主动进攻、多点打击、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广大市民要共同形动起来,积极提供犯罪线索,形成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让黑、恶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停车地点尽量选择防范措施比较好的地方,如有人值守的区域或者监控底下,尽量避开偏僻的路边或废旧的厂房等;同时提醒车主不要将包或现金放在停放的车内,即使空包也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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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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