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济宁“气质”居全省第6位 共获得1294万元生态补偿

2018-07-26 10:04:00 来源: 济宁晚报 作者:

  昨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今年上半年、第二季度和6月份17城市排名,以及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其中,上半年济宁市重污染天数为8天,同比减少了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居全省第6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同比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6位。第二季度济宁市未出现重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天,减少幅度居全省首位;空气质量优良率居全省第12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同比改善幅度均居全省第6位。6月份,济宁市未出现重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居全省第9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改善率为6.7%;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省第6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3位。

  同时,根据全省上半年生态补偿考核情况,济宁市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294万元,居全省第11位。其中,第一季度1020万元,第二季度获得274万元。

  列入监测的四种大气环境污染物改善情况

  今年上半年:

  细颗粒物(PM2.5)浓度居全省第8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3位;

  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居全省第5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3位;

  二氧化硫(SO2)浓度居全省第14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4位;

  二氧化氮(NO2)浓度居全省第5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3位。

  今年第二季度:

  细颗粒物(PM2.5)浓度居全省第8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4位;

  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居全省第5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6位;

  二氧化硫(SO2)浓度居全省第15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5位;

  二氧化氮(NO2)浓度居全省第4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改善率为23.5%。

  今年6月份:

  细颗粒物(PM2.5)浓度居全省第9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0位;

  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居全省第5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2位;

  二氧化硫(SO2)浓度居全省第12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9位;

  二氧化氮(NO2)浓度居全省第5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改善率为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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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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