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

2020-11-16 09:52:1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为加快完善济宁市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济宁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面向济宁市内公开招聘财务总监若干名,委派到部分市管企业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济宁市国资委聘任和管理的财务总监,代表市国资委派驻市管企业,财务总监直接分管或者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分管派驻企业财务及相关工作,对市国资委和派驻企业董事会负责,符合条件的财务总监可以作为市国资委委派的外部董事进入派驻企业董事会。

  济宁市国资委对财务总监实行任期制,每个聘任期 3 年。任职期满,根据任期履职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薪酬由济宁市国资委根据履职考核结果确定,并由派驻企业统一发放,财务总监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参照市管企业副职标准执行。

  招聘范围为济宁市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不限所有制性质)和中央、省驻济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邮箱为gzwqgk@ji.shandong.cn。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8:30至11月18日17:30(以电子邮件寄达时间为准)

  登陆济宁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gzw.jining.gov.cn/)下载。身份证、任现职文件、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名。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其中报名表需本人签名后扫描。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

  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

  咨询电话:0537—2606158、2606161(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经营决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恕不予面试安排,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根据面试排名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通过实地走访、审查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注重考察工作实际、履职能力及职位匹配程度。

  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济宁市国资委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因上述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国资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冉冉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