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唐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02-01 12:19:17 来源: 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梁山县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唐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2月1日2时20分,梁山县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德州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唐某某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张某某乘坐同一航班,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人在梁山。目前唐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通报唐某某返回梁山后活动轨迹,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唐某某活动轨迹

  1月30日上午9时左右唐某某及父母一行三人自驾车返回梁山县馆驿镇东尚庄家中,中午家庭聚餐。15时左右唐某某及父母自驾车前往水泊街道盛世华城东区3号楼2单元拜访亲戚,上下乘坐电梯,大约30分钟后离开。15时30分左右在返回馆驿镇东尚庄途中,途经东环附近水浒生态园南门东侧公厕方便。后返回东尚庄和家人在家聚餐。饭后未再外出。

  1月31日上午未外出,中午与家人在家聚餐。14时左右步行前往东尚庄村超市购物,全程未佩戴口罩。15时左右一行四人上坟,后返回家中,与家人聚餐。饭后未再外出。

  2月1日4时30分左右唐某某已纳入梁山县集中隔离点管理。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与唐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继续绷紧疫情防控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次。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凡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7322964

  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日

初审编辑:李慧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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