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刘某某活动轨迹的紧急公告

2022-02-02 07:08:05 来源: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刘某某活动轨迹的紧急公告

  2022年1月31日,我县接协查函推送刘某某于1月26日乘坐G1732次列车3车厢,与确诊病例孙某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我县立即启动流调处置程序,对其进行集中隔离,对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刘某某已经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自1月26日以来无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首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为寻找刘某某的其他接触人员,现将其在微山境内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2年1月26日20时29分,刘某某从南京南站坐G1732次列车3车厢015F,于22时30分到达滕州东站。22时40分出站后打出租车(现金支付,车牌不详)回家,23时50分到家,之后未再外出。

  2022年1月27日上午未外出。17时30分与父亲、母亲、弟弟出门到前留庄常润服装店、万博鸿服装店逗留,在留庄镇顺发男装买衣服,后到市场对面路南地摊买对联,19时回到家,到家后未再外出。

  2022年1月28日约17时与父亲等4人去附近上坟。

  2022年1月30日,上午未外出。16时58分与其弟弟、叔家弟弟等三人骑电动三轮到留庄七村佳家旺超市购买物品,17时29分微信扫码付款,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2022年1月31日16时30分接到县疾控中心通知,在家中等待转运隔离,后由县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微山县荷韵假日酒店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段与刘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居民,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37-8222772

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日

初审编辑:王爽爱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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