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增聘仲裁员

2023-02-13 15:09:1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董清旸

资料图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董清旸 济宁报道

  近日,济宁仲裁委员会发布公告,为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均衡、适应多层次多领域需求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特面向社会公开增聘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选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条件:

  1.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 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 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热爱仲裁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在本行业、本专业内有一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知识。

  (四)身体健康、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精力充沛,能够熟练运用信息化办案系统办案,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遵守本会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能够积极接受选定或指定,并保证仲裁办案时间。

  (六)未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受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行政处分或者行业惩戒。

  选聘程序

  1. 申请。申请人员将申请表及证明资料邮寄或递交至济宁仲裁委员会,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 资格初审。由本会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申请人员进行择优遴选,确定拟聘仲裁员名单。

  3. 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本会组织就拟聘仲裁员情况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局等部门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意见。

  4. 提交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决定。拟聘仲裁员名单由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公示、聘任。通过本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布聘任仲裁员名单,向受聘仲裁员发放仲裁员证。

  报名须知

  提交材料清单:

  1、《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电子照片;

  3、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职务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主要学术成果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4、一份500字以内个人基本情况说明。

  温馨提示:

  1、《关于增聘仲裁员的公告》(全文)和《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可在文末扫码下载,或登录“济宁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也可到本会现场领取。

  2、上述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提交纸质版,于2023年2月15日前邮寄或递交至济宁仲裁委员会,同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电子版并实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与联系方式见下文。

  3、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复印件且不予退还。

  附件下载

  扫码到网站文末下载附件《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656号济宁仲裁委员会10楼1010房间

  联系人:吴亚琳

  联系电话:0537-2966056

  电子邮箱:jnzcwslk@sina.com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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