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刘兆鑫 济宁报道
4月6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详细内容如下:
一、邹城市朋根聚地餐饮销售经营部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邹城市朋根聚地餐饮销售经营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1日,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邹城市朋根聚地餐饮销售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二、邹城市瑞泽顺风商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邹城市瑞泽顺风商务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1日,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邹城市瑞泽顺风商务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邹城市老口味扣碗餐饮馆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邹城市老口味扣碗餐饮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1日,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邹城市老口味扣碗餐饮馆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邹城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四、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德噜克餐饮经营店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8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德噜克餐饮经营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8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德噜克餐饮经营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五、济宁市任城区渔珺石锅鱼餐厅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4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济宁市任城区渔珺石锅鱼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4日,任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济宁市任城区渔珺石锅鱼餐厅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任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四月正是外出踏青、春游的好时节,随着气温回升,外出游玩次数增多,感染细菌、病毒的机会有所增加,济宁市疾控中心提醒您:重点关注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以及布鲁氏菌病,在外出踏青、出游时做好个人防护,安全健康出行。[详细]
近期巡查发现,游艇在通航水域从事休闲娱乐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济宁市地方海事局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游艇(含水上摩托)在济宁市通航水域私自航行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详细]
清明祭英烈,大众网济宁推出视频《一片碑林似山河》,谨以此片向革命先烈致敬。[详细]
大会由山东省工程机械智能装备创新创业共同体主办,得到了国家及山东省行业协会(学会)的大力支持协办。大会以“共建共享创新平台,共创共促产业发展”为主题,聚焦工程机械与智能装备的“政产学研金服用”七要素深度融合和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山东省工程机械[详细]
微山湖旅游区发布《关于景区开通夜航的公告》,为进一步发展旅游区夜经济,丰富游客体验度,全方位保障节假日游客出行,现开通船舶夜航。[详细]
第八届“创意济宁”文创产品设计转化大赛暨“山东手造·济宁好礼”优选100评选活动,充分发掘济宁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内涵,发挥济宁优秀传统文化禀赋优势,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全国一流文化名市”部署,助推济宁市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正式面向国内外征集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