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考生,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5月13日至14日举行

2023-05-05 14:26: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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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李慧 济宁报道

  5月5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致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据了解,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至14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考生请于2023年5月8日至14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进入候考室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

  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根据面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规范的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后期的录音、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考生试题清单、备课纸、草稿纸等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偷拍考试内容,在qq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均涉嫌犯罪,将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初审编辑:高杨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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