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耕地红线 济宁市全面加强耕地保护

2023-06-19 17:35: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贾梦迪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记者 贾梦迪 济宁报道

  6月19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近年来,济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取得显著成效。

  围绕“保数量”,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济宁市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在定线方面,济宁市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济宁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于2022年10月启用,全市划定耕地保有量749.2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50.8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198.27万亩、城镇开发边界169.53万亩。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全市耕地面积752.82万亩,顺利完成保有任务目标。在定位方面,济宁市县乡村、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哪块地是耕地、哪块地是永久基本农田都落到具体的地块上,做到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在定责方面,济宁市按照“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一票否决”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级签订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依托社会治理大联动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围绕“管用途”,强化耕地保护日常监管

  济宁市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在严格“优先序”方面,济宁市对于耕地种植用途,严格落实利用的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以及饲草饲料的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济宁市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在落实“两平衡”方面,济宁市严格执行国家耕地“占补平衡”要求,按照“谁占用、谁补充”“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责任;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的全程监管,确保补充耕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实现补充耕地的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2021年以来,全市完成补充耕地37519亩。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济宁市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同时,济宁市对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冻结同等数量补充耕地指标,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

  在推开“田长制”方面,2021年11月,济宁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体系,明确各级田长共计6000余人,一村设置一个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公示牌,实现每块耕地有田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田长制经验做法获自然资源部全国推广。济宁市出台了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每年评选15个耕地保护突出乡镇,给予资金和土地指标奖励。

  在全面“严执法”方面,济宁市坚持“严起来”总体要求、落实“长牙齿”硬措施,印发《济宁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保护“十严格”实施方案》《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自然资源执法重点监控办法》《济宁市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规范》,抓好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整治等专项行动,严肃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数字化监管,率先建成全省5个市级卫星节点之一,深入推进“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应用,实现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围绕“挖潜力”,全面深化节约集约利用

  济宁市将有限的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用在“刀刃”上,在源头上减少优质耕地占用,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在实行“有保有压”差别用地政策方面,济宁市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指标跟着项目走、土地跟着效益走、服务跟着需求走”机制,针对重点项目划分ABCD四个层级、分级分类保障,确保符合条件重大项目应保尽保。2021年以来,全市共批复631个批次、35个单独选址项目,涉及项目1006个,批复总用地89064亩,有效保障了济宁大安机场、宁德时代、济微高速、济曲快速路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全市没有一个合法立项的重点项目因为用地问题影响落地开工。

  在坚持“分类施策”盘活闲置土地方面,济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通知》《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绘制存量土地资源 “一张图”;制定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坚持“以用为先”“一地一方案”有序有效处置。2021年以来,全市盘活批而未供104028亩、闲置土地15900亩。

  在探索“弹性出让”灵活供应土地方面,济宁市专门出台政策,按照容积率“宜高则高”的原则,明确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地上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用“地下”换“地上”;继续推行工业用地100%“标准地”出让,强化土地出让+监管协议“双合同”监管,开展联合达产复核、严格兑现奖惩。2021年以来,785宗30214亩工业用地采取“标准地”出让,占比100%,宗数列全省第1位。济宁市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在不影响企业转让、转租、抵押权益的基础上,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降低企业拿地成本,进一步释放发展空间。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着力加强耕地建设、管控、激励多措并举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初审编辑:李丹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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