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募集见习岗位3000以上!济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公布

2023-07-14 15:5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尹荣耀

济宁市人民政府官网

  大众网记者 尹荣耀 济宁报道

  6月23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济宁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旨在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具体方案如下。

  新就业增长点培育行动

  (一)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增加就业。主动融入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充分挖掘绿色低碳领域岗位潜力,加大绿色低碳领域企业、项目政策扶持。结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标注的134个绿色职业,加强“绿领”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支持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小店经济等健康发展,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巩固推进“一县一家”零工市场建设,免费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允许以个人身份或平台集体申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点产业就业支撑行动

  (三)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市”战略,推进“231+1”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打造高能级现代产业体系,创造更大规模的就业岗位。开展“技改提升年”活动,滚动实施1000个技改项目,推动1000家企业转型升级,加大贷款贴息、设备奖补、股权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橡胶制品、造纸及纸制品、新型建材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创造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增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以现代金融、商业贸易、港航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为重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推动家庭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打响济宁“老有颐养、幼有善育”特色服务品牌,稳步培育新需求市场,持续释放就业潜力。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和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培训养老护理员2800人次。实施婴幼儿托育“扩容提质”工程,新增托位1万个,培训托育机构从业人员3000人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培育壮大建筑行业从业队伍。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济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吸引更多青年投身新型建筑业,优化建筑业从业人员结构。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体系,实施“齐鲁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年内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1.5万人次。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优秀建筑工人搭建自我发展平台。(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发展乡村产业吸纳就地就业。实施“1352”农业全产业链集群推进计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持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企业到乡(镇)、村投资兴业,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

  助企纾困稳岗扩岗行动

  (七)强化劳动力要素需求保障。聚焦重点工业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落实用工服务专员“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主动对接了解企业用工情况、缺工人数、技能要求,建立需求清单,“一企一策”制定缺工解决方案、提供针对性服务。落实重大工业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对规模性缺工问题快速响应,开辟招聘“绿色通道”,促进项目快开工、早投产、早达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

  (八)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工伤保险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降低20%,现行费率指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使用的费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九)继续执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十)实施“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实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按规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困难群体就业增收行动

  (十一)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5.23万个,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等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开展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行动,多形式举办“军岗日”招聘求职活动,提供多岗位供给、多渠道保障。加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

  (十二)帮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和残疾人就业增收。优先开展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业帮扶,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就业帮扶。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城乡就业扩量提质行动

  (十三)充分挖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岗位。积极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市属国有企业拿出不低于6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促进技术改造要素供需对接、产融合作等方面积极安排。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筑基行动”“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开展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实施“青鸟计划·就业服务季”,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20场,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顺利就业。实施就业见习岗位扩容计划,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实习岗位比重,新募集见习岗位3000个以上,见习岗位规模达到1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团市委)

  (十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收入水平。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实施乡村好青年赋能培育行动,支持1000名乡村好青年做大做强乡村产业。深化“乡村振兴合伙人”模式,吸引更多企业家、创业者投入乡村振兴,落地项目40个以上。实施乡村人才培育计划,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返乡人才和“田秀才”“土专家”创新创业,培育高素质农民2500名以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全域网格化监管机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大欠薪线索查处力度,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惩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

  大众创业扶持助力行动

  (十五)拓宽初创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十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对符合条件、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借款人,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推广“纯信用贷”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模式,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十七)强化创业载体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落实政策代办、成果转化、跟踪扶持、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鼓励创业载体聚焦本地产业发展技术痛点和难题,在全国重点城市或知名高校设立“创业飞地”,在飞地孵化成功后回流转化及产业化,为创业平台赋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要素升级行动

  (十八)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技能济宁”建设,定期调查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深度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扩大“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规模,打造“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升级版。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支持在以技能人才为主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制度,鼓励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推进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培训项目,深入开展“山东手造”“鲁菜师傅”“现代农业”“一县一项目”等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和养老托育、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紧缺工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项目制培训、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十九)加强企业工资政策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市场主体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测算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推动非公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二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社保扩面提量”“经办效能提升”“基金安全规范”“社保暖心为民”四大行动,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鼓励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适度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就业环境全面优化行动

  (二十一)全面激发就业市场活力。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每周至少举办2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场“助企攀登”专场招聘和1次综合性现场招聘活动。对用工需求较大的行业、企业,随时增设“行业专场”“企业专场”招聘给予保障。升级“名校人才直通车”招聘品牌,绘制产业链引才图谱,设立重点高校“引才大使”,放大校园招聘系列活动品牌效应。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聚才兴业”计划,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四进”系列活动。探索组建人力资源服务集团,做强乡镇就业服务驿站,升级“村级劳务中介”模式,构建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打通劳动力就业供需渠道。(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二)全域建设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全面净化就业市场,消除残疾、性别、户籍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推进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取消区域内异地贷款户籍和工作地限制,提升就业便利度。开展全域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持续优化就业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文化环境,推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就业生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或国家、省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初审编辑:赵冉冉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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