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银行济宁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款50万元

2023-10-07 17:20:02 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作者: 朱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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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以下简称济宁分局)对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以下简称枣庄银行济宁分行)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枣庄银行济宁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济宁分局决定给予枣庄银行济宁分行处罚款40万元;时任枣庄银行济宁分行客户经理赵某某、王某某二人对枣庄银行济宁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责任,济宁分局决定对其二人分别处罚款5万元。

  据了解,枣庄银行前身为枣庄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2007年7月开业,2012年6月更名为枣庄银行。2015年5月28日,枣庄银行济宁分行成立。

初审编辑:张勇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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